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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re des livres [書籍的秩序]/ Chartier(1992)

Citation - Chartier, R. (1992). L'ordre des livres: lecteurs, auteurs, bibliothèques en Europe entre XIVe et XVIIIe siècle: Alinéa.

  • 中譯本: Chartier, R. (2012). 書籍的秩序:歐洲的讀者、作者與圖書館(14-18世紀) (謝柏暉, Trans.). 台北市: 聯經.

Keyword - History of reading

  • CH1 讀者社群: 法國書籍史、閱讀史研究的取向、主題的回顧與建議。注重「傳播技術、形式、閱讀模式文化」三者對閱讀行為的影響。
  • CH2 作者的形象
  • CH3 沒有牆的圖書館
  • 結論
  • 後記:《書籍的秩序》再思考

閱讀史研究

建議新的閱讀史研究方法取向

  • 閱讀史研究需要能區別各種閱讀社群的差異(頁4-5):
    • 閱讀能力的差異
    • 閱讀規範與成規: 「每一個不同的讀者社群,都有其遵循的閱讀規範和成規,用以定義書籍正當的用途、閱讀方式,以及詮釋的方法與程序。」(頁4)
    • 對閱讀所賦予的期待和利害考量
    • 範例: de Certeau 對「神祕主義者的閱讀」特徵的說明
因此,試圖理解作為盜獵者的讀者,複雜多變形象的閱讀史研究,首要的任務,即為辨識諸如宗教靈性、學術知識,以及各行各業中各種讀者社群,特有的實踐網絡以及閱讀法則。 (頁5)

* 此研究取徑更多範例,見 Jardine, L., & Grafton, A. (1990). “ Studied for Action”: How Gabriel Harvey Read His Livy. Past & Present(129), 30-78.

閱讀史與法國書籍史研究的三項轉變(頁8-13):

  • 區分不同目的的相同行為
  • 重建構成文本閱讀方式的實踐網絡
  • 物質載體形式的影響

考慮三個長期轉變的面向的影響與關係(頁19-20):

  • 技術: 文本複製技術的革命: 從手寫文化到印刷文化的轉移
  • 形式: 書籍形式的改變: 從卷軸書(volumen)到翻頁書(codex)
  • 文化: 閱讀技巧與閱讀模式的改變

de Certeau, 神祕主義者的閱讀

德瑟鐸(de Certeau)在討論神秘主義者的閱讀特徵時,對上述的研究取徑做了一番解釋:「所謂『神秘主義者的閱讀』,我指的是一整套閱讀的程序;在16和17世紀,一些稱為『啟蒙』、『神秘』或『靈性』的個人或群體的經驗領域中,受到指導或實踐。」4 在這個屬於次要、邊緣,又分散各處的神秘主義社群裡,閱讀乃是依循著特定的規範和習慣;而這些規範和習慣賦予了書籍創新的用途:以之取代被視為衰頹中的教會體制,並使論述行動(祈禱的論述、與神溝通的論述、交談的論述)成為可能,且能夠指明構成靈性經驗即實踐行為。這種與書籍建立起來的神秘聯繫,就像由數個連續的閱讀「時刻」所相接而成的軌跡:首先是通過主體性探索所需的他者性(alterity)經驗;接著,在愉悅之感湧現之後,身體因「咀嚼」文本而產生生理反應,並烙下印痕;過程的最後,則為終止閱讀、放棄書籍,乃至(與所謂之物)完全分離。(頁5)

對其他研究取向或方法的批評

藏書量與識字率無法作為閱讀史研究唯一證據的論證

(頁20-21)

  • 書寫物在不識字者的文化中,也有重要地位
  • 能識字卻不能書寫的群眾數量: 「那些不能簽自己名字,也不能擁有任何書籍,但能讀告示、海報、報紙和叫賣書的讀者的數目,我們仍然主張他們的數量相當龐大,否則便無法理解文字印刷品,帶改仍然以口語、行為舉止與圖像,為主要溝通模式之文化的衝擊與影響。(頁21)」
  • 藏書的資本門檻,導致能讀的人不一定擁有藏書,因此不能作為印刷文本使用率的指標

書目學與形式結構主義

McKenzin 曾強調書目學(以研究書籍物質層面的古典定義而言)和所有形式的結構主義批評之間的相似性,指出「書目學與結構主義批評的一致之處,正在他們都將藝術作品或文本,視為不受外在環境和時代背景影響,獨立自主的個體。就文本意圖的剖析而言,對結構主義批評或書目學的實踐來說,在文本之外的創作和閱讀過程,皆屬無關緊要。」列如,新批評(New Criticism)和分析書目學(analytical bibliography)都認為,文本的意涵生成於建立文本的 語言,或組織印刷品形式的符號體系中,自主而不受人為影響的運作機制。所以,書目學和結構主義批評的方法,一方面不曾考量著作受到閱讀、接納和詮釋的方式,對著作意義的建立具有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這兩種方法都以一種宣告「作者已死」(借用羅蘭 ﹒巴特那篇著名論文的標題)的立場,認定文本的意涵和作者的意圖之間,不具任何的關聯性。 …. 書籍史因而成為一個與讀者、作者都無關的歷史。持這種觀點的書籍史研究,關注的重點在於書籍製造的過程。這個過程可由留在書籍中的物質跡證追蹤,並藉由編輯的決策、印刷工坊裡的操作和印刷業的習慣加以解釋。(頁27-28)

閱讀的互動空間

文本的意義,受限於使其得以被讀者(或聆聽者)接納和挪用的物質形式。讀者和聆聽者,實際上未曾面對,脫離所有物質形式的抽象或非現實文本。他們所操作使用,親身感受到的物質形式的外觀和形狀,主導了它們閱讀(或聆聽)的方式。如此,文本才可能經由閱讀(或聆聽)受到理解。重點在於,意涵乃是因形式而生;縱使文本一字不變,當使其得以為讀者理解的外在條件,或物質機制改變之時,文本也將被賦予新的意義與地位。這種思考方式,因此就超越了過去純粹以符號學觀點,認定文本意義,與其載體的形式或外在環境毫無關聯的論點。
所以我們必須謹記,閱讀是一種在行動、空間和習慣之中,獲得具體化的實踐。(頁4)

傳播技術

我們也應該企圖去了解那些比書籍更低微,但更無所不在的零散印刷品的使用方式,以及其中的調整與改變。這些印刷品從插圖廣告、時事圖解與評註,到快報及《小藍皮文庫》等所在多有。(頁23-24)

形式

印刷形式對文本與閱讀的影響

  • McKenzin 對英國戲劇家 William Congreve 劇作的研究,採用新穎(援引法國戲劇)的印刷設計,使其劇作提升到經典名著地位。
  • 16-18世紀間,增加段落間的空白。對《聖經》閱讀與詮釋的影響。

藍皮文庫(Bibliothèque bleue)

  • 文本的改寫: 改寫、刪減、簡化
  • 編排的改變: 打散文本、加入插圖、有吸引力的標題、概略的摘要

閱讀模式

閱讀模式的轉變(頁18-19):

  • 「大聲朗讀或低聲唸讀以理解的口語化閱讀,和僅僅依賴視覺的靜默閱讀」
  • 專注的閱讀: 「對於為數不多的作品,依賴聽覺和記憶,並心懷敬畏地閱讀。」 廣泛的閱讀: 「漫不經心地大量瀏覽文本,對讀物的神聖性也較不在意。」
  • 「構成私領域要件的隱密、封閉與獨處的閱讀,對比於社會各個群體不論為順服或反抗立場的集體閱讀。」
  • 需反省以上對比,隱含的線性進步時代觀,以及過於簡化的二分法。關注中間存在的差異層次。

高聲朗讀 的兩項[社會與互動]功能(頁9)

  • 在文本和無法透過默讀理解文意,或不識字的人之間,搭起溝通的橋樑。
  • 鞏固私人領域裡聯繫人際關係的形式。這些形式體現了家人關係的親密特質、上流社會對於宴會交際的愛好,或文人之間的交流默契。

作者

作者功用在著作產權制度健全前就已經存在。

  • Roland Barthes: 作者已死
  • Michel Foucault: What is an author?
    • 將著作歸屬與特定姓名,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適用於任何時代文本的道理。「著作」與「作者」是在特定歷史脈絡下構成的特定主體。
    • 將著作歸屬於特定作者,
      • 是假定法律確認作者刑事責任,作者擁有著作所有權的「作者功用(存在、流通和作用方式的社會功能論述)」
      • 建立此種連結關係,需要兩種撿擇過程:
        • 從一個人在一生中寫下的無數文本中,選取其中能夠適用「作者功能」的文本。即,從無數書寫當中,定義出「著作」
        • 從一生無數事件中,揀選能彰顯作者自身立場的相關事實
    • 建立「作者功用」的歷史演變過程
      • 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文本所有權制度確定,有關作者權利、作者與出版商的關係、再版權,以及相關事項的嚴格規定皆付諸實施的年代。(個人獨特性,私有財產制)
      • 17世紀到18世紀之後: 科學論述權威是建立在「科學社群體系對既有事實的一致同意」,而不是歸屬某一特定作者。文學著作則相反,只有被賦予作者功用,才會被大眾接受。
      • 17世紀到18世紀之前: 文學(敘事、故事、史詩、悲劇、喜劇)不講求作者身分的情況之下受到接納、流通和評價的;因此,匿名並未造成任何麻煩。年代久遠乃是著作地位充分的保證。另一方面,科學典籍文本(探討宇宙、天文、醫藥與疾病、自然與地理),需要冠上古代權威作者的鼎鼎大名,才是保證。

相關著作所有權的研究

  • 著作所有權的確定,並非源自於現代私有產權的發展,而是源於書商對印刷特許權(受王權保障的永久性獨佔)的捍衛
    • 英國書商、法國書商、Denis Diderot的辯護,確保永久獨佔權 (頁35-36)
    • 著作: 根據其「形式,也就是以作者生產、組織、表達和呈現概念的獨特方式來定義」,而非「其表達的思想」

作家職業化: 對書寫的影響

  • 18世紀的轉變:
    • 「作家的收入來源,逐漸從為達官貴人提供服務的屁護體系,轉移到以販賣或演出著作獲得金錢的市場」同時「書寫的意義也發生了與著作的商業價值看似矛盾的變化,即書寫自此之後,乃是以作家創作力絕對自由的表現來定義。」(頁44-45)
    • 「在此之前,作者必須為僱用關係或贊助紐帶產生的義務效力,這意味著文學著作和經濟交易之間並無可資比較的標準。但在18世紀中葉以後,情勢出現轉變。文學創作變成可以用金錢衡量,依照市場法則交易的勞力付出,並且轉而建立在宣稱不涉金錢利益的純粹原創性保證之上。」(頁46)
    • 作家形象的轉變。由收入並不來自於寫作的「紳士作家」,轉變為以印刷出版為基礎的文學作家。
    • 紳士作家:「在傳統的定義上,作者的收入不是來自於寫作,而是來自於資產、地租或職位;這類古典形象的紳士作家對印刷出版非常反感,認為此溝通媒介腐蝕了宮廷文學所在意的私密和稀有的價值。他們偏好將讀者限定在與他們地位相仿的少數人之中,以手稿的形式匿名流傳自己的著作。

作者功用

  • 根據法文字典的考據,作者的語源一開始與寫作並無關係,是因為印刷品才建立起來。(頁47-49)
  • 「作者功用」在印刷出版前成立的證據。古代根據作者集結的文集目錄。(頁49-51)
  • 印刷時代作者與庇護體系的合作。(頁51-57)
  • 作者功用與查禁管制。(頁57-61)
  • 作者肖像的作用(頁61-62)
  • 作者對文本的控制(頁62-65)
  • 單一作者文集(手抄書)著作的出現(頁65-67)

Content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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