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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話與意義 / Lévi-Strauss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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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eople:Claude Levi-Strauss|Lévi-Strauss, C.]] (1979). Myth and meaning: Cracking the Code of Culture
 +* Lévi-Strauss, C. (2010). 神話與意義 [楊德睿 譯]。麥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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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 · P16
 +**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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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上,每當我寫完之後,馬上就忘了所寫過的東西。這種健忘可能會招致某種麻煩,但不管怎麼說,我認為這中間也蘊含著某種重要的意義:正因為這種健忘,讓我覺得不是自己主動寫了我的書,而是我的書驅使我將它寫出來,並且,一旦它們透過我而寫成之後,我便覺得爽然空虛、了無遺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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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 · P17
 +**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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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從來不曾,且至今仍然沒能領會過 我認同的感覺。對我自己而言,「我」呈現為一處某些事物正在發生的所在,但不存在「做為主詞自的我(I)」,也沒有「做為受詞的我(me)」。我們每一個人都彷彿是一處發生了某些事物的十字街頭。十字街頭是純然消極被動的;那些事物只是湊巧發生在那裡。另一件不同的、但也具有同等真確性的事物,則發生在別的地方。在這中間,不存在任何選擇餘地,一切全為機緣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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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 · P17
 +**獨特的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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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任何位學者和作家,其所獨具的思考或書寫方式都可謂開啟了對人類一種新的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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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神話與科學的邂逅
 +=== P23
 +**科學:用知性把握世界,而非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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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科學」與我們姑且強名之為「神話思維」(雖然嚴格說來,這樣的詞彙並不恰當,但為了方便起見)的這兩種思維途徑之間,真正的鴻溝與分判,產生於十七到十八世紀。在那培根(Bacon)、笛卡兒(Descartes)、牛頓(Newton)等大家輩出的時代裡,科學有必要運用與抱持神話思維及玄祕思想的老一輩相抗衡的態勢,來奠定自身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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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的人認為:唯有摒棄感官的世界,即我們可以看見、嗅著、嘗到並感知到的世界,科學才能存在;因為感性的世界是一個虛幻的世界,而真實的世界則是一個具有數學性質的世界,這樣的世界僅能運用知性來把握,它與感官所提供的偽證絲毫不能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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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30
 +**人類學不當作一門獨立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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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變成人類學者,純粹是機緣湊巧事實上,並不是因為我對人類學有興趣,而是因為我想躲開哲學。同樣機緣湊巧的是:在當時法國學院的架構底下,大學並不把人類學當成一門獨立的學術領域來教授,所以才可能讓一個受哲學訓練並以教哲學為業的人,竄逃到人類學的領域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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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法**
 +是因為不想被歸類,且當時沒有學科高牆,才念上人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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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31
 +**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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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中的)「意義」代表一種能把任何資料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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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meaning}}
 +== 二  「原始的」思維與「文明的」心靈
 +=== P38
 +(原始思維)目的是要以盡可能簡便的手段來達致對整個宇宙的總括性理解——不只是總括性的(general) ,更是一種全面的(total)理解。也就是說,它是一種必然意味著「如果你不了解一切,就不能解釋任何東西」的思維方式,這與科學思維完全牴觸。科學是一步一步前進的,先嘗試對極其有限的現象提出解釋,再擴展到其他種類的現象等等,正如笛卡兒的名言:科學思維之鵠的,在於依照解決某個難題之必要,將整個難題切割成許多可能一一解決的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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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39
 +所以,野蠻心靈的這種「一舉而窮宇宙萬理」的野心,迥然不同於科學思維的程序。兩者之間的最大差別,當然是在於這種野心沒能成功。運用科學的思維,使我們能夠成功地駕馭自然——這個事實已經足夠明確,毋需我多所贅言,而神話卻無法給人更多物質性的力量以克服環境。不過,極其重要的一點是:神話給人一種「他有可能了解宇宙萬物」以及「他的確了解宇宙萬物」的幻覺。當然,這只是一種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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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42
 +**低度交流的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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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是充滿生機的,唯有通過差異,才能有所進步。當前真正威脅我們的,或許是我們可稱之為過度交流(over-communication)的趨勢——意即:站在世界的某一點上,卻可以精確地知道全世界各地的現況趨勢。
 +
 +一個文化若要能活出真正的自我並創生出一些東西,這個文化和它的成員須堅信自身的原創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相信自己優於其他人類;只有在低度交流(under.communication)的條件下,它才能創造出一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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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現在正受到一種可預見情勢的威脅:我們變得只是一群消費者,能夠消費全世界任何地點、任何一個文化所生產出來的任何東西,而失去了一切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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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當神話變成了歷史
 +=== P62
 +**兩種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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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我們就産生了這樣的問題:「彙編」(collection)究竟是什麼意思?它可以指涉兩種不同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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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說,它可以表示首尾一貫的秩序,如某種傳奇小說,才是神話故事的始初狀態。所以每當我們發現如斷離零件似的神話時它必是衰敗與解體過程的結果;我們只能找到以前那個有意義整體的破碎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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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我們可以假定不連貫的狀態才是神話古始的原形,後來才被土著的智者與哲人編纂成帙,而這樣的智者與哲人並非處處存在,只有某些特定形態的社會才能產生。舉例而言,我們基督教的《聖經》就有著完全一樣的問題,因為其原始材料是不相連貫的物件,似乎是後來才由有學問的哲人將之連綴起來,成為一個連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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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神話與音樂
 +=== P76
 +**讀神話如讀樂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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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一份樂譜一樣,要將一則神話當成一個連續的序列(continuous sequence)來理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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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應該明白,如果我們嘗試像讀一本小說或一篇報紙上的文章一樣地去讀則神話,也就是一行接一行、從左到右地讀,我們一定讀不懂這則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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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我們必須將它當成一個整體來把握,並且發現這則神話的基本意涵,並不是透過事件的序列來傳達的,而是透過一堆事件來傳達的,即便這些事件在整個故事中出現於不同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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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research}}
 +=== P77
 +**讀神話如讀樂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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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們讀神話,必須或多或少像我們讀一份交響曲的總譜一樣,不能列一列地讀,而必須掌握一整頁,並且了解到:唯有將這頁開頭第一列的內容,視做下面第二列、第三列等不可分割的一個組成部分時,它才具有意義。也就是說,我們不只是要從左向右讀,同時還得垂直地從頭讀到尾。我們必須了解每一頁是一個整體,同時,唯有將神話當成一列列寫成的一份交響曲總譜,我們才能將它當成個整體來了解,才能從這則神話中抽繹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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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research}}
 +=== P88
 +**聽見自己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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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戰爭期間,當我身為難民住在紐約的時候,有一次我和偉大的法國作曲家大流士·米堯(Darius Milhaud)一起吃晚飯。我問他:「你什麼時候曉得你會成為一位作曲家的?」他告訴我說:當他還是個小孩子,每當在床上漸漸入睡時,他一直會聽到與他所知道的那些音樂毫無任何關係的一種音樂,後來才發現這其實已經是他自己的音樂。
 +{{tag>crea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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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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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links>.}}
 +{{tag>Ethnophilosophy Mythology Structural_anthrop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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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le link** - [[google.s>levi-strauss c. 1979 . myth and meaning|Google Schloar]], [[xxcfile>levi-strauss c. 1979 . myth and meaning|XX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