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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and research relevance / Wilson, T.D.(2003)

Citation - Wilson, T. D. (2003).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and research relevance: Issues for information research. Journal of Information Science, 29(6),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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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 自認為自己從不認為LIS(librarianship and information science)是一個學科。他檢視自己如此認為的原因,是因為資訊研究在本質上是不固著的(non-cohesive)。non-cohesive 我也不知道怎麼翻譯比較好。根據上下文,Wilson如此形容LIS中的「non-cohesive」:「只有少數領域在數年研究過後掌握一個特定的問題,或瞭解特定現象。資訊檢索是其中[少數能持續的]之一,即便如此,這個課題裡面還是有很多,不互相競爭[論辯]、只鎖定在自己研究工作的小團體。例如,文字檢索研究與化學結構檢索研究,很少人會同時參與兩種不同研究…。資訊行為是另一個,也許基於一種發展出適切研究架構的共識,研究會圍繞著幾種不同模型。」

Wilson 認為LIS研究缺乏連結與固著性的原因,是因為沒有一個共同的「研究對象」。也許「資訊」是這個領域都感興趣的,但是Wilson認為資訊不是一個「現象」,這點可由集成層次理論(integrative level)可知。集成層次理論最早由Spencer所提出的第一項原則:「事物會不斷增加其複雜性」,並由李約瑟(Joseph Needham, 1937)闡釋。由於「資訊」此一概念位於集成系統的最上層,在不同的領域與層次都有不同的指涉,因此「資訊」並不是一個單一概念,而是有不同的組織層次,涉及不同理論與實踐。因此,除非提出對資訊研究的取向與觀點,否則不能界定「資訊」涉及的意義。(這一點,使得「資訊」無法成為跨領域研究可以溝通的研究對象。)

Wilson認為,以資訊行為研究的脈絡而言,應該定義「資訊」的層次是「由資訊使用者檢索的(廣義的)文件」。此處的文件(document)包含實體、數位與人與人溝通所用的訊息。

Wilson認為,身為社會科學一部分的LIS,也在50年前一起由實證論模型轉移到現象學論觀點。由研究文獻的方法取向可以反映此一論點。但是,沒有哲學理論架構的方法論,僅僅只是研究機器而已。對研究方法的選擇應該由研究者的哲學立場來決定,而非由研究目標、探索問題的本質、研究新穎性、時間與資源來決定。對學生而言,在建立研究問題與資料收集之前缺乏對研究問題的選擇、對研究方法的選擇,是這個領域內研究水準低落的主要原因。

選擇質性研究取向,隱含的是以現象學觀點審視現實的本質,並能從其中瞭解與獲得知識。

(以下簡介哲學現象學,略。提及Husserl, Heidegger, Alfred Schutz 的理論)

現象學對資訊科學研究的影響:

其他資訊系統研究與人機互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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