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ation - Greenwood, D. J., & Levin, M. (2000). Reconstructing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society through action research. In N. K. Denzin & Y. S. Lincoln (Eds.), 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2 ed., pp. 85-106). London: SAGE.
Keyword - action research
高校社會科學是付費的,受到的社會影響只在於彼此影響和課堂上年輕一代的全職學者的活動。這些學者和他們的信徒們對社會變遷沒有什麼興趣;除了“蒐集”數據的探險外,不經常冒險到校園以外。他們根據被專業組織內最有聲望的成員制定的知識和職業議程來選擇研究的問題,而不是回應學術圈以外的需求。 …
對實證主義的批評
以實證主義為基礎的[量化]研究者使用這樣的語言: 客觀性(objectivity)、距離(distance)和控制(control),因為他們相信這些是進行真正的社會科學的關鍵。雖然我們堅定地相信在有用的目的和適當的條件下,定量研究的價值,我們也注意到,實證主義版本的定量研究是對不想成為社會研究“主題”和不想被社會研究者批判的掌權人提供了一種社會性便利。用公正性和客觀性的幌子,實證主義社會科學自我缺席了爭論的社會舞台,在這裡,由官僚主義、獨裁主義和不平等產生的問題被清掃,或者通過數字而非詞彙來清洗出不平等。
對區分「純研究與應用研究」的批評。作者認為所有社會科學研究都應該是「應用性」的,
應用研究和純研究這樣一個在物理學和生物學中早就是非常有問題的區分,卻被廣泛採用並產生誤導。在美國,國會最近試圖把國家研究基金限制在“應用”科學研究(出於國會自己讓人困惑的原因,國會相信該研究更“有價值”)方面。結果,科學家們不得不費心地弄明白怎麼把他們做的工作用應用的語言表達出來口總地來說,大部分物理學家和生物學家相信這個區分在實踐上是行不通的,而且他們都試圖避免使用這種區分。把基礎研究改名為應用研究,並沒有使他們的行為模式有多少改變。
如果說在基礎科學中,這種二分法是有問題的,在社會科學中則問題更為嚴重,因為能夠讓實證主義者宣稱他們“科學化”的原因是實證主義的社會研究不是“應用的”而是“純的”。實證主義社會科學家在模仿他們想像的是真的“科學的模式”,然而這個模式在絕大部分情況下對“真的”科學家的行為並不適合。
對行動研究者來說,社會探索的目的在於在釋放社會變遷方面得到知識和行動。
對社會研究的檢驗,在於它是否在行動的管理者、組織,和/或者社區的自決社會變遷中起到支持作用。
在實用哲學中可以發現社會研究的一種不同立場。杜威(Dewey)、詹姆斯(James)、皮爾斯(Peirce)和其他人提供了與行動相關的社會研究的有趣並富有成果的本體論和認識論基礎〈參見Diggins,1994) 。實用主義把聯繫理論與實踐放在最優先的位置。核心的反思過程是和涉及在特定場景下使用物質和社會因素的行動結果聯繫起來的。經驗來自於人和人所處的環境的持續互動,因此,這個過程既包括了探索的主體也包括了探索的客體。行動是有目的,並且是在力圖創造期望結果的情況下進行的。因而,知識的創造過程建立在探索者的規範、價值和興趣之上。
效度的宣稱被確定為“有保證的”,是通過在具體場景下的具體行動使不確定的情況變得確定的探索過程的結果。研究的邏輯建立於探索過程本身,而且它指導知識的產生過程。作為行動研究者,我們強烈提倡在社會研究中使用科學的方法,並強調創造有效的知識的重要性和可能性(參見Greenwood & Levin, 1998b) 。這種探索是社會民主過程的基本元素。杜威尤其把自己的知識能量聚焦到民主參與上。在他看來,參與精神是有意義的知識創造過程的核心要素。這些實用主義立場的總的特點為行動研究方法建立了基礎。兩個中心參數清晰地顯現出來:通過行動和場景中的實驗來產生知識,以及既是方法又是目標的參與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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